乌鲁木齐3.1万纳税户四大行业纳入“营改增”试
发布时间:2016-04-06
(记者 李宁艳 通讯 员陈艳 邹文平)5月1日起“营改增”在新疆全面实施,首府3.1万纳税户、四大行业纳入“营改增”试点。
记者从乌鲁木齐市国税局了解到,5月起,首府与全国同步全面实施“营改增”,“营改增”试点范围扩大至建筑业、房地产业、金融业、生活服务业四大行业,自此实施了22年的营业税将退出历史舞台,全部改征增值税,并确保“营改增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。
市国税局货物与劳务税处相关负责人介绍,本次“营改增”扩围,首府涉及四大行业的16936户企业纳税人和14810户个体纳税人开具发票将从此前的地税发票改为国税发票。
其中,建筑业、房地产业适用税率为11%,金融业、生活服务业适用税率为6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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